《滁州汉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吸塑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9 14:54来源:建设房产局阅读: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汉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吸塑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个吸塑产品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工业坊1期2号厂房2楼西侧

建设单位滁州汉塑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环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滁州汉塑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工业坊1期2号厂房2楼西侧投资建设年产500万个吸塑产品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500万个吸塑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在进行吸塑工序时在吸塑机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集气罩罩边与设备密闭连接,在设备上方收集废气,废气收集效率为90%。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为90%),然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排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汉塑科技环评.rar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0-3701837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