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芯维度科技有限公司光器件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5 10:11来源:建设房产局阅读: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芯维度科技有限公司光器件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光器件研发生产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泉州路现代工业坊五期 4 号标准厂房一层

建设单位滁州芯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山之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滁州芯维度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泉州路现代工业坊五期 4 号标准厂房一层投资光器件研发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3227.2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连接器5万个,光通信模块100万个,WDM系列产品45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厂房设计为 10 万级洁净厂房,其空气净化空调系统的送风口、回风口以及排风均装有空气过滤器。本项目厂房空气洁净度为 10 万级,按洁净度要求设有初效、中效、高效空气过滤器三级过滤,三效过滤器处理效率为 99%,处理后的粉尘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量为4.8m 3 /d。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清洗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 4 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达到其中氨氮达到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进入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最终流入清流河。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1 滁州芯维度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报告表.pdf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0-3701837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