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日期:2024-02-07 15:24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工委 字号: 分享到:

1.在市纪委监委和党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落实高新区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根据市纪委监委和党工委的工作部署,负责提出本系统的纪律检查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履行党内监督职责,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4.负责党的反腐倡廉斗争的方针、政策和党纪的宣传教育,开展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的源头治理工作。

5.负责对违反党纪案件的审理与处理,受理群众对高新区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或检举控告,受理高新区党员干部的申诉。

6.负责检查和指导高新区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0-3769723